甘肅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舉報邊督邊改公開情況
來源: 蘭州新區報
時間: 2024/11/1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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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11月11日,甘肅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蘭州新區轉辦的信訪件辦理15件,其中:情況屬實8件、部分屬實7件,階段性辦結15件。
受理編號12(*):秦川園區尹家莊村夜間空氣異味嚴重,疑似農藥味。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反映后異味減輕,督察結束后異味又加重。
經秦川園區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從日常監督情況看,園區個別企業尚處在生產調試期間,設施設備運行工況不完全穩定,有偶發性異味逸散現象,但整體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下一步,秦川園區將持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化工園區持續加強企業環境管理,在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同時,要求企業規范運行維護環保設施,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定期開展自行監測。二是全面加強在線監測運維管理,按要求開展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常態化開展走航監測,持續加強幫扶指導,提高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效率,在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能力。三是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常態化開展日常巡查檢查,不定期開展突擊夜檢,對企業環境問題即查即改,對企業違法偷排、降低污染防治設施負荷、超標排放等行為嚴肅依法查處。四是堅持把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高標準、嚴要求推進化工園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該問題已階段性辦結。
14號、16號、24號、25號、26號信訪件為重復投訴件,辦理情況如下。
受理編號14(*):上川鎮達家梁村光伏電板項目破壞草地,影響生態環境。
受理編號16(*):“蘭州新區溫家川地區6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在蘭州新區上川鎮達家梁村草原區域內多次亂挖亂推;破壞草原原始地表,導致草原退化、沙化,嚴重破壞周邊生態環境。
受理編號24(*):1.蘭州新區上川鎮達家梁村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在有《甘肅省草原經營合同書》情況下,破壞植被,光伏發電項目已經建在草地上了。2.蘭州新區上川鎮達家梁村有光伏發電企業違規占用土地,村民土地未經流轉用于新建光伏項目,觸碰國家18億畝耕地紅線。3.蘭州新區上川鎮達家梁村有光伏發電企業違規占用土地,野蠻強制破壞耕地,強制推墳,遷墳。4.蘭州新區上川鎮達家梁村生態環境本已很脆弱,新建的光伏發電項目嚴重污染生態環境,加重土地荒漠化,周邊群眾將受到沙塵暴影響。5.蘭州新區上川鎮達家梁村新建的光伏發電項目嚴重污染生態環境,發電設備存在大量重金屬,泄漏后會造成嚴重土壤污染,耕地無法耕種,農作物必然重金屬超標。6.蘭州新區上川鎮達家梁村新建的光伏發電項目存在光污染,電磁污染,希望督察組嚴查。
受理編號25(*):上川鎮達家梁村村民反映:1.其村有光伏項目亂挖草原;2.有人在達家梁村一社荒地上挖坑取沙,破壞生態環境。
受理編號26(*):上川鎮達家梁村光伏項目破壞草地,破壞生態環境。
經秦川園區核查,反映問題部分屬實。其中:舉報人所反映的“上川鎮達家梁村光伏電板項目”屬實;“有人在達家梁村一社荒地上挖坑取沙,破壞生態環境”屬實,11月2日至5日期間,上川鎮達家梁村區域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擅自指揮作業機械在達家梁村一社荒地上采挖砂石料,用于鋪墊高標田項目生產道路,經測繪,采挖面積為1.83畝,目前秦川園區自然資源部門已對該非法采挖行為立案調查,并現場查扣涉案作業機械5臺,已責令責任單位開展采挖現場恢復治理;舉報人所反映的“企業違規占用土地,野蠻強制破壞耕地,強制推墳,遷墳”部分屬實,根據上川鎮派出所調查結果,不存在惡意損壞墳頭事宜,確實因在填埋墳坑時將魏家墳墓誤損,園區高度重視,組織上川鎮和實正新能源有限公司(蘭州新區段家川地區農光互補光伏發電示范工程實施主體)相關人員多次與當事人洽談,最終于10月29日與魏家達成諒解,并簽訂了相應的賠償協議,10月30日魏家完成了墳墓搬遷工作,此事得到了及時解決;其余問題不屬實。
下一步,秦川園區將責成項目單位加快辦理永久占用其他草地等前期手續,進一步加大與村民的溝通力度,確保群眾能夠充分理解并支持光伏項目的建設,認真聽取并合理吸納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就土地流轉和遷墳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落實相關補償政策,力求實現項目發展與村民利益的和諧共贏。針對非法采挖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并督促責任單位依據《砂坑恢復方案》完成整改,確保群眾反映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同時,將進一步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日常監管,確保項目合規實施,嚴防發生破壞生態環境等行為。該問題已階段性辦結。
15號、17號、19號、20號、21號、22號、23號信訪件為重復投訴件,辦理情況如下。
受理編號15(*):中川園區深溝新村村民反映機場東側護欄上驚鳥設備二十四小時工作,聲音較大,影響周邊村民正常生活。
受理編號17(*):中川園區深溝新村村民反映機場東側護欄上驚鳥設備夜間聲音較大,嚴重影響周邊村民睡眠。
受理編號19(*):中川園區深溝新村村民反映機場東側護欄上驚鳥設備夜間聲音較大,嚴重影響周邊村民生活。
受理編號20(*):中川園區T3航站樓旁邊深溝新村村民反映驚鳥設備聲音較大,影響孩子學習。
受理編號21(*):中川園區深溝新村村民反映近一周來,由于T3航站樓的驚鳥設備產生噪聲,影響周邊村民生活。
受理編號22(*):中川園區深溝新村村民反映近半個月以來,由于T3航站樓的驚鳥設備產生噪聲,影響周邊村民生活。
受理編號23(*):中川園區深溝新村村民反映機場驚鳥設備產生噪聲,影響周邊村民生活。
經中川園區核查,反映問題屬實。因蘭州中川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中設計的鳥情探防一體化設施設備安裝調試情況未提前通知中川園區,也未向周邊群眾進行告知,影響了周邊群眾正常生活,故引起群眾反映。下一步,中川園區將持續督促機場三期擴建指揮部加快隔音措施工程建設,后期驗收期間驅鳥設備使用時,及時告知周邊群眾,做好溝通解釋,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該問題已階段性辦結。
受理編號18(*):甘肅傳祁甘味乳業有限公司將工業廢水排至中川園區何家梁村蘭州新區茂苑林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林地(何家梁葵花基地以南、北快速以北、201省道東側),造成50畝梨樹死亡。
經中川園區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2024年2月26日甘肅樂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甘肅傳祁甘味乳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甘味乳業”)簽訂了合同,根據合同約定負責將甘味乳業事故池中的乳清廢水拉運至新區第一污水處理廠或通過灑水車外運處理,實際將此業務轉包給灑水車司機后,司機私自將甘味乳業事故池中的乳清廢水傾倒至合作社梨園,但因過量造成合作社梨園約50畝梨樹不同程度受損減產。5月13日,新區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在合作社梨園13塊地中布設點位,對土壤取樣進行分析檢測,檢測結果均在《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風險篩選值內,沒有造成土壤污染。7月30日,新區生態環境局依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向甘味乳業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2.3萬元,7月31日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10月28日組織律師及相關人員就該事件再次深入討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法》相關規定,對廢水運輸單位甘肅樂誠建筑工程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款10萬元。
收件后,中川園區組織相關單位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舉報問題調查核實,并組織雙方當事人就受損梨樹賠償事宜進行磋商,但因雙方對賠償金額始終未達成共識,已建議雙方通過司法途徑確定梨園損失賠償責任。該問題已階段性辦結。
受理編號33:蘭州新區翠湖郡西門車輛喇叭聲音大、小商販聲音大,西南角中午時段門窗施工噪聲大,影響居民正常休息。
經中川園區核實,反映問題屬實。下一步,中川園區將繼續高度重視群眾關心關切的問題,利用近期開展的建筑施工領域揚塵噪聲整治專項行動,持續做好建筑施工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日常巡查頻次,規范流動攤點商販經營,及時開展回頭看。同時,持續組織開展交通勸導志愿服務,降低交通運輸噪聲污染,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做好群眾的情緒安撫和解釋工作。該問題已階段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