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蘭州新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的通知
來源: 蘭州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時間: 2022/07/1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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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各園區管委會,各部門、各單位,新區各國有集團公司,省屬駐區各單位:
《蘭州新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已經蘭州新區2022年第23次管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蘭州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2年7月14日
蘭州新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理念,及時防范和應急處置因強降雨造成城市大面積的內澇災害,保證城市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甘肅省防洪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蘭州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蘭州新區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用于蘭州新區城區內突發性洪水、暴雨、內澇等產生的災害以及次生災害的防御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1.4.2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全面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應對各項準備,切實增強減災意識。
1.4.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下,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1.4.4資源共享,快速反應
加強部門之間、區域之間、軍地之間的協同聯動,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推進應急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發揮專家和技術隊伍作用,提高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能力。
1.4.5加強合作,信息共享
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技術和救援裝備,提高預警預防水平,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統一調度,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4.6廣泛宣傳,加強防范
加強應急救援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城市排水防澇工作機制。
1.5自然地理及水文氣象
蘭州新區位于甘肅省中部,黃河北岸秦王川盆地。蘭州新區規劃范圍806km²,南北長約49km,東西寬約23km,海拔高程1880~2300m,地形由北向南傾斜,地面總體坡降1/80~1/100。蘭州新區地處甘肅中部溫帶亞干旱區,氣候干燥,降雨量稀少,中川氣象站觀測數據顯示多年平均降水量為245mm,多集中在6~9月份。
新區城區無地表徑流,只有在降雨集中的季節,內澇主要由城區積水和上游的天然沙溝暫時性洪流形成。
1.6風險分析
(1)現有防洪系統相對薄弱。蘭州新區規劃范圍內現有防洪系統較為薄弱,除穿越中川機場和機場東側緊沿機場布置的兩條排洪渠局部進行人工護砌外,其余均為自然沖溝,沖溝斷面大小不一,局部過流量嚴重不足,若遇超強暴雨洪水,將會引起較大災害;
(2)流域下墊面變化,調蓄能力下降。隨著新區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不斷加快,流域下墊面發生了巨大變化,硬化及不透水面積大幅增加,致使流域內滯蓄洪的能力不斷下降,從而可能加劇暴雨洪水發生的量級,形成潛在災害威脅;
(3)歷史資料不足,缺少監測預警系統。目前新區所在流域無主要溝道的歷史洪水資料,雨量觀測也十分缺乏。流域上游缺少必要的氣象信息監測與自動傳輸設施,無法實現暴雨洪水的實時監測和有效預警;
(4)排洪渠道存在障礙。目前新區內大多數溝道被農田、房屋侵占,泄洪通道被侵占,上游正路沙溝和四泉沙溝及東西兩側山體的洪水無排洪渠道,城區內僅有的機場排洪渠存在淤積、建筑垃圾填塞等問題,下游斷面縮窄,嚴重影響行洪能力;
(5)缺乏雨洪抵御利用一體化工程措施。目前新區主要以排洪為主,排洪設施的壓力過大,缺乏集攔、蓄、滯、用、排于一體的雨洪綜合化抵御和利用工程;
(6)新區城區易澇區域城鎮、村莊等人口密集,重點為中川鎮、西岔鎮。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設立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新區黨工委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新區黨工委辦公室、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新區經濟發展局、新區教育體育局、新區公安局、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新區財政局、新區自然資源局、新區生態環境局、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新區農林水務局、新區商務和文化旅游局、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中川園區管委會、秦川園區管委會、西岔園區管委會、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蘭州新區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蘭州新區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新區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訊集團有限公司蘭州市分公司新區公司、新區市政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新區水務管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成。
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設立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2主要職責
2.2.1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新區防汛決策部署;
(2)組織、協調、指揮城市排水防澇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3)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搶險隊伍、應急物資設備等保障體系,發布災情預警公告,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4)貫徹落實有關指示要求,向新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并做好城市排水防澇相關信息發布;
(5)完成省級主管部門、新區管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2.2.2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城區內排水防澇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指導等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安排應急演練和培訓,制定宣傳教育計劃;
(2)協調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形成聯動,建立應急信息報送機制;
(3)協調應急、氣象、水務等部門提供相關服務,并對各園區的城市排水防澇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等;
(4)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方針政策等;
(5)及時收集、整理、上報災情,向指揮部提供決策建議;
(6)負責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2.3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新區黨工委辦公室:負責審批、指導涉及應急響應相關新聞發布工作,發布單位的新聞發布流程要嚴格遵照《蘭州新區新聞發布工作管理辦法》執行,指導涉事部門做好輿情處置和輿論引導工作。
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負責做好新區總值班有關城市排水防澇信息的調度和報告。
新區經濟發展局:負責協調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確保災區應急所需生活用品及時供應;負責協調城市排水防澇應對處置過程中通訊暢通;負責協調有關恢復與重建的重要事項,提出恢復重建總體安排。
新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地區學校師生轉移、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等工作;負責指導做好學校災后重建規劃及相關工作;負責各類學校防災減災救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培訓及演練工作。
新區公安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疏導受災地區及積、滯水地區的道路交通,組織受災群眾緊急轉移避險;負責受災地區治安秩序維護,根據險情、災情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做好道路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安全暢通;負責依法打擊受災地區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制造網絡謠言等違法違規人員。
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遇難者遺體善后處置工作;負責引導社會各界規范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負責經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督促指導各園區將符合條件的受災人員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負責協助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應對處置獎勵優待、受災群眾就業幫扶等工作。
新區財政局:負責城市排水防澇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新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排查暴雨洪水引發的城市地面沉陷等隱患和險情,開展監測預警,組織落實防范措施;負責應急測繪保障,并承擔城市內澇引起的次生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負責參與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新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災后生態環境污染監測評估及環境污染治理工作。
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指揮城市排水防澇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已建、在建市政道路、橋梁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受災地區受損道路搶修,保障應急救援物資、力量運輸道路暢通。
新區農林水務局:負責配合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承擔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負責組織開展災后水利設施修復工作。
新區商務和文化旅游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商業、物資儲運銷售單位的排水防澇工作;負責組織跨地區的應急生活必需品供應,按時動用國家儲備商品穩定市場;負責指導旅游景區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協助建設旅游景點應急避難場所;負責參與災后重建工作。
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受災地區疫病預防控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受災地區提供疫情防控信息,組織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調動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負責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救援;負責組織開展災害范圍、災害損失評估;負責參與指導、協調災后重建工作;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氣象保障。
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受災地區市場供應保障工作,依法加強市場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保障食品、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受災地區市場價格監督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受災地區市場穩定。
新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承擔新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各園區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先期處置工作,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災情信息,必要時請求上一級政府調派應急力量支援。
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蘭州新區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調度運行、電力設施保障等工作。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新區分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新區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訊集團有限公司蘭州市分公司新區公司:負責災害處置中通信保障等工作。
新區市政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開展市政設施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等工作。
新區水務管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新區范圍******澇排水等應急處置。
2.3園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園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成立本級應急指揮部,負責做好本轄區內事故的先期處置和善后工作,根據響應級別,負責組織或配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4現場指揮部
災害發生后,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災害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設立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新區應急管理局
參加單位:新區黨工委辦公室、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新區農林水務局、新區自然資源局、事發地園區管委會等。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上報災情和搶險救援動態信息,承辦會務工作,協調、服務、督辦工作落實,完成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新區應急管理局
參加單位:新區農林水務局、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事發地園區管委會、新區市政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新區水務管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
主要職責:擬訂搶險救援方案,調動應急力量,組織搶險救援,協調指導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災情巡查。
(3)專家技術組
牽頭單位: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
參加單位:新區農林水務局、新區應急管理局、事發園區管委會等。
主要職責:分析災情趨勢,提出搶險救援建議,指導周邊劃定危險區域。
(4)現場監測組
牽頭單位:新區應急管理局
參加單位:新區農林水務局、新區自然資源局、新區生態環境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氣象、水文、地質、測繪等信息保障。密切監視災情及次生、衍生災害發展態勢,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為應急搶險救援提供決策咨詢。
(5)電力通信保障組
牽頭單位:新區經濟發展局
參加單位: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蘭州新區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新區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訊集團有限公司蘭州市分公司新區公司、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蘭州新區供電公司。
主要職責:保障救援現場電力、通信暢通。
(6)人員安置組
牽頭單位:事發地園區管委會
參加單位:新區公安局、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區民政司法和社保局、新區教育體育局等。
主要職責:設定避難場所和撤離路線,做好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安撫傷亡人員及家屬,處理其他有關善后工作。新區教育體育局協助做好受災地區學校師生轉移、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等工作。
(7)物資供應組
牽頭單位:新區應急管理局
參加單位:新區經濟發展局、新區財政局、新區農林水務局、事發地園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調撥、征用搶險救援所需物資、設備、裝備、車輛等。
(8)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事發地園區管委會
參加單位:新區經濟發展局、新區財政局等。
主要職責:救援現場所需電力、照明、裝備、油料等物資保障,后勤服務保障,隊伍和裝備場地保障。
(9)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參加單位:事發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醫院。
主要職責:負責災區傷員救治和醫療衛生保障,調派新區醫療資源指導援助,災害區域和群眾安置點的衛生防疫。
(10)治安保衛組
牽頭單位:新區公安局
參加單位: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事發地園區管委會等。
主要職責:負責災害發生地交通管制、疏導,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物資以及破壞城市防洪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做好安置點的治安維護。
(11)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新區黨工委辦公室
參加單位: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農林水務局、事發地園區管委會等。
主要職責:做好新聞與輿情回應工作;建立新聞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對收集的輿情加強研判;建立快速反應協調聯動機制,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牽頭負責汛前檢查,各部門(單位)、各園區管委會、鎮(中心社區)積極落實城市排水防澇檢查制度,排查安全隱患,落實安全措施。
對本轄區地勢低洼,易積水區域做好排水管網檢查,并督促完成管網的清淤,清除阻水障礙,保證排水暢通;督促完善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
新區各級城市排水防澇指揮機構、有城市排水防澇任務的部門和單位要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會同氣象部門及時掌握天氣、降雨和洪水信息,指導做好防范應對工作。
3.2監測
新區農林水務、自然資源、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等部門要完善監測網絡和機制,明確監測項目,及時收集、分析、匯總關于雨情、水情和險情信息,對常規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對動態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并通報相關部門,做好準備。
3.3預警
3.3.1判定預警級別
出現城市內澇險情時,新區及各園區負有城市排水防澇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及時組織風險分析評估,對險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以及次生事件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預警級別。按照險情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級別。
3.3.2預警啟動條件
3.3.2.1藍色預警(IV級)
根據應急、水務部門預報及監測信息,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藍色預警:
雨情:
(1)預計未來24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降水(量級為全新區城區小雨、局地中雨)、連陰雨等天氣過程;
(2)預計未來3-6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雷暴天氣,局地可能出現短時強降水天氣,有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
(3)未來1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10mm且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25mm以上;
(4)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內澇:城區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區開始積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區積水深度達到15cm以上,30cm以下。
3.3.2.2黃色預警(Ⅲ級)
根據應急、水務部門預報及監測信息,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黃色預警:
雨情:
(1)預計未來12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強降水(量級為全新區城區小到中雨、局地中到大雨)、較強雷暴、短時強降水等天氣過程;
(2)預計未來3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較強雷暴天氣,局部地區出現短時強降水、小范圍冰雹、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
(3)未來1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20mm且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30mm以上;
(4)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內澇:城區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區積水深度超過30cm以上,50cm以下。
3.3.2.3 橙色預警(Ⅱ級)
根據應急、水務部門預報及監測信息,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橙色預警:
(1)預計未來12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強降水天氣過程(量級為全新區城區中到大雨、局地大到暴雨);
(2)預計未來3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強雷暴、短時強降水天氣,局部地區出現暴雨、冰雹、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很大;
(3)未來1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25mm以上;
(4)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3.2.4紅色預警(I級)
根據應急、水務部門預報及監測信息,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紅色預警:
(1)預計未來12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強降水天氣過程(量級為全新區城區大雨、局地暴雨);
(2)預計未來3小時內全新區城區將出現強雷暴、暴雨、大范圍冰雹等天氣,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極大;
(3)未來1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30mm以上;
(4)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3.3發布預警信息
(1)預警信息發布層級。根據預警級別由各園區管委會、新區管委會發布預警信息,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可能波及的地區;
(2)預警信息內容。險情預警信息應包括險情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內容;
(3)預警信息發布方式。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媒體及第三方商業平臺及時準確發布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醫院、養老院等特殊場所和預警盲區,中心社區應采取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等方式逐戶傳遞預警信息。
3.3.4預警響應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降低災害危害。各級城市排水防澇指揮機構組織檢查各轄區供排水管網排水情況,積極做好防范應對工作。新區及各園區管委會、城市排水防澇主管部門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以下有關響應措施:
(1)組織收集、分析險情信息,研判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制定預警行動方案;
(2)組織應急隊伍、負有應急職責的單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3)準備避難場所及應急設施,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使用;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災害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易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
(4)根據災情影響范圍,實施區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轉移或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5)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運輸、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6)及時向社會發布事態信息,公布應急措施,回應社會關切,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3.3.5預警調整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險情發展態勢,并適時調整預警級別。
3.3.6預警解除
確認險情或危害消除后,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及時解除預警,有關單位終止預警措施。
4 運行機制
4.1信息報告
4.1.1報告程序和時限
災害發生后,各園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1小時內向新區管委會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或不報,同時通報可能受影響的地區、部門和企業等。事態緊急、情況復雜的突發敏感事件,先電話報告,再書面報告,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為上級決策、指揮爭取時間、贏得主動、提供依據。
聯系方式: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0931-8259428;新區總值班室:0931—8259942;新區應急管理局:0931—8256031。
4.1.2報告內容
災情信息報告實行初報、續報和終報制度,初報要快,續報要準,終報要全。信息報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類別、發展趨勢及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件、人員傷(病)亡和失聯情況、基礎設施損毀情況、現場處置情況、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
4.2先期處置
災害發生后,事發園區管委會、鎮(中心社區)及其有關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汛情、險情發展,組織自救互救,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協助維持現場秩序,為后續救援創造有利條件。先期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新區管委會及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3分級應對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汛情時,應立即報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請省委、省政府后,成立新區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先期處置指揮部,緊急啟動新區1級應急響應,統一指揮先期處置工作。發生較大汛情,由新區管委會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支持;發生一般災害,由事發園區管委會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新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給予支持。涉及跨區域的汛情、險情時,各行政區域在上一級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共同負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4.4響應分級
新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I級、Ⅱ級、Ⅲ級、IV級。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初判災害級別、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影響后果,綜合研判確定響應級別。發生在重點地區、重要時段的災害,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4.4.1新區I級應急響應
新區I級響應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決定啟動。響應啟動后,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開展會商研判,指揮應急搶險工作,調度應急隊伍和物資,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并向國家防總匯報情況。
(1)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新區各級城市排水防澇指揮機構進入I級應急響應狀態;
(2)停止集會,學校停課,企業停業;
(3)新區公安局負責全城區的治安秩序維護和交通管制;
(4)各園區、各相關單位做好群眾的轉移、救援、安置工作;
(5)駐新區部隊全力投入排水防澇、搶險、救災工作;
(6)重要河道、水庫管理單位按照省政府命令實施洪水調度。水庫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時,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照要求組織實施安全泄洪;當水庫需要實施非常溢洪時,水庫管理單位要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時間和范圍實施非常溢洪;
(7)供電、供氣、通信、鐵路等部門和單位對所轄設施、設備做好搶護工作。商務、民政、衛生、交通等部門和單位做好運輸車輛、搶險物資、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傷病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4.4.2新區Ⅱ級應急響應
新區Ⅱ級響應由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請示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后啟動并上報省級相關部門。響應啟動后,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赴指揮中心組織成員單位全體人員開展會商研判,指揮應急搶險工作,調集搶險物資、搶險隊伍待命,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加密排水系統巡查頻次,全力組織排水防澇,組織群眾做好撤離準備,必要時先行撤離部分群眾,并向省政府匯報情況。
(1)各園區管委會、各部門、各單位按照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全面動員,立即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2)新區公安局負責災區治安秩序維護和交通管制;
(3)災區及高風險區地帶的單位、學校應當停業、停課,相關部門采取專門措施安全轉移在校師生及其他在崗人員;
(4)鐵路、航空等部門及時向媒體通報和發布客運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5)在省、新區管委會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組織駐新區部隊參加城市排水防澇工作;
(6)新區衛健委按照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搶險調度指令,將搶險物資送達指定地點,開展傷病員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7)新區經濟發展局、水務集團、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蘭州新區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提供災區群眾飲水、供電和通信保障;
(8)其他各單位、各專業搶險隊伍按照職責全力搶險救災。
4.4.3新區Ⅲ級應急響應
新區Ⅲ級響應由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啟動,響應啟動后,在指揮中心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會商研判,指揮應急搶險工作,調度應急隊伍和物資,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加密巡查堤防頻次,加高加固險段堤防,做好群眾撤離準備,并向新區管委會匯報情況。
(1)發生災害園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搶險隊伍、物資赴一線開展排水防澇搶險救災,做好本地區受威脅群眾的避險轉移和生活安置;
(2)新區公安局負責災區的治安秩序維護和交通疏導;
(3)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及各園區管委會及時組織搶修受災房屋,排除低洼道路及院落積水,組織群眾轉移避險;協調鐵路、航空等部門單位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和發布車次、航班調整信息,增加運力,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4)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蘭州新區供電公司負責開展電力應急搶修處置,保障受災地區供電;
(5)教育部門組織受災地區學校、幼兒園師生轉移避險;
(6)各專業搶險隊伍服從統一調度,加強巡檢,第一時間完成排除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工作。
4.4.4新區IV級應急響應
新區IV級響應由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啟動,響應啟動后,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會商研判,指揮應急工作,調度應急隊伍和物資,做好搶險準備,并向總指揮匯報情況。
(1)各園區城市排水防澇指揮機構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各園區城市排水防澇指揮部組織會商,對重點部位開展巡查,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2)涉險區或受災地區中心社區或城市排水防澇主管部門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全面投入城市排水防澇應急;
(3)新區氣象、水務部門強化天氣、降雨、河流水情監測預報預警,加密預報頻次;
(4)新區教育體育局要求學校、幼兒園采取防范措施,保證師生安全;
(5)新區公安局對交通受阻區段布署警力疏導交通;
(6)新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及相關園區應組織群眾做好避險工作;
(7)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組織開展城市各園區內澇防御工作,并牽頭組織專家組做好技術指導準備工作;
(8)其他園區、鎮按照城市排水防澇職責,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應急工作。
4.5信息發布
城市排水防澇信息發布由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并及時發布公眾防范措施和初步的核實情況等,并根據應對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撰寫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6響應升級
當汛情、災情發生變化,需要由IV級響應升級到Ⅲ級響應時,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情況,由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啟動響應;當災情繼續擴大或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件,需要由Ⅲ級響應升級到Ⅱ級以上響應時,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指揮部要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經上級指揮部批準后,由上級指揮部宣布并按照相應應急程序啟動響應,同時變更預警級別并立即發布。發生重大及以上災害,由上級指揮部組織指揮新區的排水防澇應對處置工作;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指揮部則作為前線指揮部,負責新區的城市排水防澇工作。
4.7應急結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滿足應急結束條件:
(1)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災害危害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因素已消除,緊急疏散人員恢復正常生活;
(2)災害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無繼續的必要。經啟動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園區管委會、鎮(中心社區)組織相關部門負責災害的善后處理工作,應盡快消除災害影響。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做好遇難人員善后處置及受傷人員醫療救助等;做好災害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心理輔導工作;對搶險救災中傷亡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督促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事宜;及時歸還調用征用的物資,物資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環境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
5.2總結評估
搶險救災結束后,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搶險救災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各參與救援部門對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響應、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分析總結搶險救災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搶險救災結束后一個月內上報;一般災害由負責應急處置的園區管委會、鎮(中心社區)編制總結評估報告,報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新區經濟發展局協調各通信運營商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保障工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救援通信暢通;各成員單位及有關人員在應急預案啟動后,要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6.2應急隊伍和物資保障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災害應急救援專業物資、器材、工具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做好應急救援隊伍、治安、物資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6.3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要將災害防范和應對處置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災害應急救援資金由災害發生地園區管委會、鎮(中心社區)協調解決。確需新區管委會補償的,由應急事件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相應補償標準和辦法,新區財政局負責合理安排補償資金。
6.4醫療衛生保障
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6.5交通運輸保障
新區公安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6治安維護保障
新區公安局制定維護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行動方案,加強重點地區、重要目標、重點區域、重要設施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6.7公共設施保障
新區通信、電力、供水、燃氣、供熱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公共設施建設,完善備用設施和備用方案,提升公共設施保障能力。確保在公共設施遭到破壞的緊急情況下,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通信、通電、通水、通氣,全力保障事故應急行動順利進行。
6.8氣象信息服務保障
新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災害性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工作提供氣象資料服務。
6.9技術保障
專家組研究分析搶險救災期間重大問題,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7預案管理
7.1預案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由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牽頭編制和負責解釋。
7.2預案備案
本預案由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編制,報新區管委會批準并印發實施,按程序報省住建廳備案,同時抄送新區應急管理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及部門(單位)應急職責,編制本部門(單位)應急行動方案,同時抄送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新區應急管理局。
7.3宣傳和培訓
各級城市排水防澇主管部門要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災害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強預防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響應能力。新區城市排水防澇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不同類別的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7.4預案評估和修訂
(1)預案編制單位應建立定期評估制度,組織專家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①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⑥在災害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需進行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7.5預案演練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地區、本部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處置能力。
8獎勵與責任追究
新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在城市排水防澇應對處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名稱術語
以上、以下: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9.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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