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時間: 2020/08/04/ 16:20
字號:[大][中][小]
新區各園區管委會,各部門、各單位,新區各國有集團公司,省市駐區各單位:
《蘭州新區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已經2020年新區管委會第16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6月11日
蘭州新區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實施國家節水行動”總體要求,全面加強蘭州新區節約用水工作,促進蘭州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建城〔2018〕25號)要求,結合蘭州新區實際,推進蘭州新區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蘭州新區建成區開展創建活動,進一步強化全民節水意識,落實城市節水管理制度,提高城市節水效率,確保水資源科學開發和有效利用,努力使各項指標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力爭2020年底達到《城市節水評價標準》Ⅱ級,2022年成功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節水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強化城市節水管理機構職責,確定承擔城市節水管理職責的機構和人員,依法履行城市節水管理職責。
(二)鞏固六項基本工作。一是健全用水節水管理規章,建立城市節水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二是城市節水管理機構職責明確;三是實行規范的城市節水統計制度;四是建立節水財政投入制度;五是建立節水管理信息技術應用;六是全面開展節水宣傳活動。
(三)夯實十一項基礎管理。一是編制并落實《蘭州新區城市節水專項規劃》;二是按要求劃定城市藍線管理;三是城市節水財政投入占本級財政支出的比例≥0.5‰,城市節水資金投入占市本級財政支出比例≥1‰;四是加強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計劃用水率達90%以上;五是嚴格自備水管理,自備水計劃用水率達9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范圍內不得新批自備井,定期開展地下水水位、水質監測;六是控制自備井水供水率管理;七是進一步強化市區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節水“三同時”管理;八是嚴格執行價格管理,水資源費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收繳率不低于95%;九是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十是建立水價調整成本公開制度;十一是制定水平衡測試管理規定。
(四)完成十七項技術考核指標。1.六項綜合節水指標。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用水量低于全國平均值的50%;綜合生活用水量不應大于所在地域平均值的92%;城市非常規水資源替代率≥25%;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全國地級市平均水平;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應小于現行行業標準CJJ92規定的修正值指標1個百分點;建成區雨污分流排水體制管道覆蓋率100%。2.五項生活節水標準。城市居民生活日用水量不應大于現行國家標準GB/T50331的指標計算值Q;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100%,包括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節水型居民小區覆蓋率≥10%;節水型單位覆蓋率≥15%;特種行業(洗浴、洗車等)用水計量收費率100%。3.四項工業節水指標。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不應大于全國平均值的6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80%(不含電廠);工業企業單位產品用水量應小于國家標準《取水定額》GB/T18916規定值的90%,且不應大于地方標準;節水型企業覆蓋率≥20%。4.兩項環境生態節水指標。城市水環境質量達標率不小于90%;生態雨水利用工程項目年均不應小于6項。
三、時間及進度安排
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具體分三個步驟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0年5月中旬)。傳達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政策精神,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增強做好創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各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創建節水型城市的濃厚氛圍,激發市民參與創建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創建活動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5月中旬-2020年12月)。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的任務要求,組織開展創建工作,認真落實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和質量要求,嚴格按照考核標準和目標任務,扎實有效地開展創建工作,做好各類創建資料的收集、整理、編輯,對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建城〔2018〕25號),完成自查自評。其中: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項任務,2020年11底前完成省級初審和評估考核。
(三)迎檢準備階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2022年6月30日前向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國家節水型城市。進一步完善國家節水型城市現場考核驗收備檢資料整理工作,組織各有關單位積極做好現場考核驗收迎檢準備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成立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由新區管委會分管農林水務工作的副主任任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創建工作,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節水創建辦”)設在新區農林水務局。各部門、各單位要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和聯絡員,按照任務分工抽調骨干力量,制定具體方案上報新區節水創建辦,全力推進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確保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要求。
(二)強化目標考核,定期督查通報。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計劃和任務分工,及時將創建推進情況和資料報送新區節水創建辦。新區節水創建辦要加強創建工作的協調、指導與督促,黨工委辦公室、管委會辦公室適時對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開展督查。新區組織部要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將節水型城市創建納入蘭州新區相關部門年度綜合考核。
(三)落實資金保障,確保創建經費。建立城市財政資金投入制度,將創建節水型城市資金列入新區當年財政預算。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要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保障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四)完善激勵機制,營造輿論氛圍。完善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考核獎勵機制,對節水工作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獎勵。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戶外廣告、電子屏、公交站臺、公交車、出租車、工地圍擋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節水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對創建節水型城市工作的關注度,引導市民樹立節水理念,積極參與節水活動,營造濃厚的節水輿論氛圍,推動創建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