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社區社會組織備案辦法》解讀
來源: 新區原創
時間: 2020/04/30/ 10:19
字號:[大][中][小]
近日,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印發《蘭州新區社區社會組織備案辦法》(新民社發〔2020〕52號,以下簡稱《辦法》)。為推動基層準確理解《辦法》精神,促進《辦法》有效落實,現就《辦法》解讀如下:
一、《辦法》制定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社區社會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并將此作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的重要內容。2017年12月,民政部印發了《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提出了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總體要求,明確了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積極作用的發展導向、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的具體措施和加強社區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的具體要求。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有利于激發基層活力,促進居民有序參與社區事務;有利于引導多方參與社區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有利于加強社區矛盾預防化解,助力和諧社區建設。
二、關于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初見成效,實現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10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5個社區社會組織。
三、社區社會組織定義是什么?
社區社會組織是指由社區居民發起成立,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公益慈善、鄰里互助、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哪些社區社會組織適用于備案管理?
對尚不具備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實行備案管理,經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可以依法開展活動。
五、備案管理的權限在哪一級?
鄉鎮(街道)一級。申請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向所在地街道(鄉鎮)提出申請,街道(鄉鎮)審查認為符合備案條件的,予以備案,并向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報備。街道(鄉鎮)負責對已備案社區社會組織的日常管理。
六、社區社會組織申請備案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社會團體類會員總數不少于10人,民辦非企業單位類從業人員不得少于3人;
(二)有明確的負責人;
(三)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四)負責人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有規范的章程。
七、社區社會組織申請備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備案申請(寫明本社會組織的作用、意義、業務范圍等);
(二)活動場所證明;
(三)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四)會員名冊(從業人員);
(五)章程草案;
(六)《蘭州新區社區社會組織申請備案表》。
八、《蘭州新區社區社會組織備案表》怎么領取?
申請人到所在地鄉鎮(街道)備案機構領取。
九、社區社會組織備案收費嗎?
不收取任何費用。
十、不予備案的情形有哪些?
(一)社區社會組織的宗旨、業務范圍有違《辦法》規定的;
(二)申請備案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已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過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